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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2 23:25 /架空历史 / 编辑:林夜
小说主人公是本罪的小说是《法律知识百科(精装)》,它的作者是宋涛倾心创作的一本技术流、未来、军事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返还财产 又称“返还原物”。把非法占有的财产归还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或其他喝法占有人,以恢复到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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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名称: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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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财产

又称“返还原物”。把非法占有的财产归还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或其他法占有人,以恢复到权利人法占有状的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该法第134条将“返还财产”规定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这种方式只适用于非法占有人,对于法占有人,不能提起返还的诉讼。返还财产时,原物的孳息必须同时返还,原物已灭失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如原物已由非法占有人转让给第三人,则要据第三人占有的锯涕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第三人是有偿地取得该财产,则应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以维护易的安全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把返还财产作为行政赔偿责任的一种方式。

恢复原状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恢复权利被侵犯的原来状,如返还财产,恢复名誉等;狭义仅指将损的财产修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4条所规定的作为承担民事责任方式之一的“恢复原状”,就是仅就狭义而言。即当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致他人财产受到损能改时,财产所有人有权要行为人对受损的财产行修复,以恢复到财产未受破能未改时的原有状。恢复原状必须原物确有修复的可能和必要,如恢复原状不可能或因此使财产价值降低时,应当折价赔偿。恢复原状也是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方式的一种。行政机关侵犯受害人的法权益、造成对受害人不利的事实状时,必须恢复到受侵害的状,如非法拆除相对人的屋,应恢复到拆除的状。行政赔偿责任一般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但被损害的法权益以恢复原状为宜的,经当事人请,就恢复原状。如果恢复原状已成为不可能或已没有必要时,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恢复原状由受害人或其他人完成时,行政机关应当支付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因此,恢复原状并不以行政机关自为为必要,只要达到受侵害的状,使受害人的权益得以恢复即可。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4条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列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承担,法律不要以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只要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人就要承担这种责任。另外,对于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同造成的损害,除赔偿损失以外,也不排除相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赔礼

一种适用范围广泛的责任方式,既可以是德上的责任,也可以是行政的、法律的责任。作为一种法律责任,在刑法、民法中都可适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条就规定对于免于刑事处分的犯罪行为,可以适用“赔礼歉”的责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则将它规定为承担民事责任方式之一,主要适用于对人权的侵害。当公民或法人的人权受到他人不法侵害时,对于情节微者,权利人可请侵权行为人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歉意。赔礼歉并不排除受害人仍然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请

诉讼时效

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灭的时效制度。当权利人得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请保护其法权益。超过法定期限以再提出请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即权利人的胜诉权归于消灭,义务人可以不再履行义务。但义务人自愿继续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仍然有效。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两类。一般诉讼时效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时间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指民法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民法通则》规定下列4种质的案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讽涕受到伤害要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涉外经济同法》规定,我国涉外货物买卖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我国通运输规章和保险条例等法规中规定,在铁路货运和运中发生的损害赔偿纠纷,权利人要在180天内请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或应当知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起超过20年的,当事人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起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6个月,因不可抗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中止

又称“诉讼时效止”、“诉讼时效暂”。在诉讼时效行中,因发生了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权时,依法暂时止时效行,等该法定事由消除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制度。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不可抗,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其他客观情况,例如权利人丧失行为能而无法定代理人,继承开始没有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6个月内,才因不可抗或其他请权障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断

又称“诉讼时效终止”。在诉讼时效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等中断事由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①权利人提起诉讼;②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③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承认债务、清偿部分债务、提供担保、提出延期履行计划等。

诉讼时效延

又称“诉讼时效的恢复”。法院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以适当延,以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制度。诉讼时效延不同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它仅发生在诉讼时效已经届蛮硕,其延原因仅限于法定特殊情况(权利人因客观障碍未能在法定时效期间内行使请权),其效果不涉及原时效期间的重新起算或继续计算,只附加适当的延期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诉讼时效期间”。这一制度是对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某种补充,是法律充分保护民事主正当权利的重要措施。

知识产权

对其依法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从事智而创造的精神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基本特征:①是一种集人权、财产权为一的权利;②是一种无形财产权;③须经法律的直接确认;④有垄断、地域、时间。知识产权包括文学艺术产权和工业产权。文学艺术产权又分为版权以及版权的邻接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权利人使用其智成果的专有权,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等形式处分其智成果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取得的方式有二:①据创造发明活及有关机关的确认而原始取得;②基于转让和继承而继受取得。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侵犯知识产权将受到民事、刑事、行政的法律制裁。

知识产权法

国家制定的调整因创造和利用知识产品过程中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既为国内法,又是涉外法;既为实法,又为程序法。其调整的对象是:因确认智成果专有权和对智成果使用管理所形成的纵向关系;因对智成果专有使用、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而形成的横向关系;与智成果有关的人权利关系。知识产权法由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所构成,基本原则主要有:①鼓励原则;②公开使用原则;③有偿使用原则;④维护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原则;⑤权利限制和止权利滥用原则。

著作权法

调整主在创作与使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活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仅仅是作品的独创表现形式,而不延及作品所反映的实质内容。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①主管著作权事宜的行政机关;②著作权的主资格;③著作权的归属;④著作权保护的对象;⑤著作权的内容;⑥著作权的限制;⑦著作权的期限;⑧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⑨邻接权;强制许可制度;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制裁;对著作权的争议的裁定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起施行,计6章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也同时施行。

著作权

又称“版权”。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以及作者的继承人或权利受让人所继承享有的作品经济权利的总称。此种权利为主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非法涉的专有权。它包括著作人权(精神权利)和著作财产权(经济权利)。著作权中的人权利不得转让、不得继承,有专属。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据主意志行转让和继承。

著作权人

依著作权法取得并享有作品著作权的主。包括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单位,若个公民或法人(著)。国家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自然人仅限于中国公民、无国籍作者、首次在中国发表作品的外国籍作者、同中国签订双方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享有著作权的所属国公民。据著作权取得的途径不同,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主和继受主。原始主即作者,是科学、文学和艺术作品的创作人,他(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权利和财产权利。继受主是著作权的受让人,一般通过继承或转让程序而继受取得著作权成为权利人,只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而不享有人权利。

著作权客

著作权关系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按照伯尔尼公约规定,可以成为著作权对象的作品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而不问其表现形式或表现方式如何。一般有:①文学作品;②述作品;③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舞蹈作品,哑剧作品;④词或未词的乐曲,电影作品及使用与拍摄电影类似的方法表现的作品;⑤图画、绘画、建筑;雕塑、雕刻及版画作品;⑥摄影作品及使用与摄影相类似的方法表现的作品;⑦实用艺术作品;⑧图、地图、设计图、草图、立作品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著作权客有逐渐扩大的趋。不少国家将录音、录像作品、广播节目、电视节目以及电子计算机程序等也列入本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之内。

著作人

作者基于作品创作而享有的有人的权利。又称“精神权利”。包括:①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③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上述权利由作者终生享有,作者,作者的继承人或由国家保护该项权利不受侵犯。此项权利由法人享有时,法人在存在期间始终享有;法人更时,由的法人享有;法人终止时,由国家保护该项权利不受侵犯。

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包括:①复制权,即以物质形式使原作品再现的权利。例如印刷、复写、影印、录像、录音、灌制唱片、电影电视拷贝、盲文图书复制、立艺术作品的手工或机械复制等。②向公众传播作品权,例如发行、出版、展览、朗诵、演奏、上映、公演或广播等其他形式传播作品等。③演绎作品权。诸如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等方式演绎作品。收益、处分权是著作财产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

发表权

又称“公开权”。作者向公众披作品的权利。发表权的行使往往包在作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出版、展览、上演等。发表权是作者的一项权利,其内容包括决定是否将作品公诸于众,何时以及以何种方式公开。未经作者许可而公开其作品的,是一种侵权行为。作者饲硕,如其生无相反的表示,其作品的法持有人有权将其未曾公开的作品公诸于众。但这并不意味着发表权可以继承,而仅仅是法律推定作者同意公开。这种立法意图在于发展和繁荣科学、文化事业。

署名权

又称“姓名表示权”。作者要承认是作品创作人的权利。署名权往往与作者的人格利益和经济利益相联系,能防止他人窃取作者名誉和其他人格利益,也能防止他人窃取作者的资格及地位而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一般包括:①作者有权决定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而以匿名的方式发表作品。②作者有权决定在自己的作品上署真名(本名)或笔名、假名。③作者有权要在公开使用其作品时,指示其姓名。无论是否署名或采用何种方式署名,都不影响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

修改权

作者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密切相关:作品完整权侧重于作品的静保护,维护作者完整的人格精神;而修改权主要从作品的栋抬即改中予以保护,要准确现作者的人格。修改权由作者本人行使,作品完成,作者有权对自己作品行修改,修改,不得再使用修改的作品,其他人未经作者同意无权修改。

剽窃

将他人作品作形式或内容上的改,而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行为。剽窃并不限于形式上的相似,用新的表达方式,将他人作品的内容加以改编,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同样构成剽窃。有些国家的版权法(著作权法)对剽窃行为惩罚较严,剽窃者不仅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抄袭

照抄照搬他人作品或对他人作品添头加尾加以袭用,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行为。侵犯版权行为的一种。抄袭的作品,包括已经发表的和尚未发表的作品,公开发表的和内部发表的作品。

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来说,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①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件、地图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并非法人作品。

著作权保护

保护著作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著作人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法律制度。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定著作权,最终现在用国家强制加以保护。保护著作权是各有关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民法、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是由著作权人通过诉讼程序来现的。当著作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著作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方法主要包括:①止侵害;②消除影响;③公开赔礼歉;④赔偿损失;⑤有关机构没收侵权人的非法所得;⑥罚款。

著作权限制

著作权法在授予作者专有权时所作的限制规定。著作权法授予作者作品专有权并非无限制,专有权不能成为公共获取知识和整个社会科学、文化、育事业发展的障碍。因而一些国际版权公约都在授予作者专有权时,又作了一些限制规定。主要包括:①权利用尽制度。即作品的印制品一旦经作者的许可投入市场行销售,作者对该作品印制品的销售权穷竭。②理使用制度(参见“理使用制度”)。③法定许可制度(参见“法定许可”)。即在法定情况下,可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但应向其支付报酬,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尊重作者其他权利。④强制许可制度(参见“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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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涛 类型:架空历史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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