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评传(出书版)匡亚明_最新章节_无广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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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评传(出书版)

主角名称:孔子鲁国子思子路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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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评传(出书版)》精彩章节

第一,西周各级领主对土地的占有

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①。因为,历史上一个特定时期生产资料(这里指的主要是土地)主要采取什么形式掌在谁手里,决定着所有制的质,决定着生产关系的质,也决定着社会的质。西周土地,名义上是"王有"(这就是《诗·小雅·北山》所说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上之滨,莫非王臣"②),实际上则是各级封建领主──天子(王)、诸侯、公、卿、大夫──层层占有。而天子所在地的"王畿千里",除了天子自己直接保有的田地(所谓"大田"、"甫田"、"籍田"等)外,其余的田地也当作"禄田"、"采邑",分封给直接为天子务的各级官吏(公、卿、大夫、士等)和属(各级大小领主),而各级官吏和属又据不同情况,除自己直接保有的田地外,其余田地则分给周围的农和自由民份的农民(者是主要的,者是次要的)耕种。这些农和农民,除了耕种自己领得的一份田地(即所谓"私田")外,还要按规定无报酬地喝荔耕种各级大小领主自己保留的田地(即所谓"公田"),并其他各种劳役,而且按孟子所说"公事毕,然敢治私事",即先要把"公田"种好,才敢种"私田"。

天子王畿之内情况如此,分封的各诸侯国情况大上亦如此。西周自天子(王)以下各级封建领主占有生产资料(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直接生产者(农,说明见)的生产关系,只能是封建的生产关系,因而西周的社会质只能是领主制封建社会的质。

①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1页。②《诗·小雅·北山》是西周末代天子幽王时的诗,反映直到那时土地王有的观念还是很普遍的。第二,主要直接生产劳者的

什么是隶呢?如所说,隶就是被隶主像完全占有生产资料(土地)那样完全占有的直接生产劳者,他们一无所有,为隶主做无偿劳。从甲骨文记载和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安阳殷墟殷王宫殿区的发掘材料看,殷代隶主贵族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土地和生产工)①。隶在耕作时像牛马一样被成群地赶往田间,在殷王贵族及其臣属鞭策监督下像牛马一样地劳;不劳时同样像牛马一样被集中关在窖里①。

隶没有人权利,隶主可以任意买卖、杀害他们②。什么是农呢?农就是封建领主不能傻完全占有生产资料那样完全占有的直接生产劳者,封建领主虽可以买卖他们,但已经不可以屠杀他们。此外,他们拥有一块份地,有自己的生产工,有自己的家和私有经济③。者是殷代隶社会隶情况的写照,者则是西周领主制封建社会农情况的写照。

者争议不大,且非本章讨论对象,姑置勿论。关于者,我们联系面已经谈过的概括说明如下:1.不同于殷代隶可以屠杀特别是大批用于杀殉,不管从文献或地下发掘看,都没有发现西周有大批杀农殉葬的事情。这可以说明西周农的人已有相对保障,是不可任意屠杀的。2.不同于殷代一无所有的隶,西周的农有自己的生产工,还有自己的家、妻子。

3.农也可以和土地一样,作为封建贵族实行封赏、赠或买卖的对象。这一属是由于农的生产不能离开土地,必须有人对土地的不自由的依附关系这一质所产生的①。所以周初分封诸侯时,有所谓"授土"、"授民"②和"锡(赐)之山川,土田附庸"③一类的说法,也就是把土地和依附于土地的农一并封赐给诸侯。

由于事隔二三千年,那时对人的份称谓的用语,例如民、附庸(因其与土地相联故释农)、庶人、民人、农夫、夫、小人、人鬲、臣、僚等等,不易确切理解,常引起不同争议。但应尽可能避免"望文生义"④,而荔跪从其对生产的作用上,从其社会①安阳殷墟第三次发掘时(1928年),在一个土坑里发现石制镰刀一千把(《安阳发掘报告》第2期第249页);第七次发掘时(1932年),又在一个方坑里发现石制镰刀四百四十四把(马得志等《1958-1959年殷墟发掘简报》,《考古》1961年第2期儿这两坑镰刀的发现,说明这些镰刀都属王室贵族所有,只在收割时才分发给隶使用,用毕仍归王室贵族收藏。

据考古工作者测定,在殷墟发掘的窖中,有一类窖可能是集关押隶的居所(《考古》1961年第2期载马得志等《1958-1959年殷墟发掘简报》)。

②在安阳殷墟发掘中,发现大量人殉和人牲。在武官村一个大墓里就发现七十九个殉葬者。在殷王陵墓区附近清理了一百九十一座祭祀坑,共发现人骨架一千一百七十八。在殷王宫殿区也发现了数以百计的奠基殉者。这些人殉和人牲中可能有些是俘虏,但大多数应是隶。

③参见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6-447页。

①马克思说过,农"必须有人的依附关系,必须有不管什么程度的人不自由和人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必须有真正的依附农制度"。(《资本论》第3卷第891页)②《左传·定公四年》载封康叔时曾由司空聃季"授土",司徒陶叔"授民"。即把今河南省安阳(故殷都,称"殷墟")地区的土地和人民亦即附着土地上的农一并封赐给康叔。③《诗·鲁颂·宫》:"乃命鲁公,仰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即封周公子伯于鲁,把"土地"(土田)和附着在土地上的"附庸"(农)一并封赐给伯

④例如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列举周代青铜彝器盂鼎、克鼎、克尊等十二件的铭文中"锡(赐)臣仆的记录颇多,人民亦用以锡(赐)予"为据,只看到"庶人"或"民人"和"臣仆"器物田地等"了份上(严格按照隶和农的科学区别),从其和当时社会质(生产关系)的联系上去理解这些用语的实质,一旦有了明确的理解,西周农份也就更清楚了⑤。

无分别"地作为赐赠对象的表面现象,就断定"'庶人'就是隶",并而断定西周是"隶社会"。其实主张西周封建社会论者从来没有否定西周时代仍有为数不少的隶存在,而只肯定当时在社会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隶而是农

⑤例如吕振羽认为"分田而耕"的农包括"庶民、农夫、人、小人"(《简明中国通史》上册第101页)。又如吴泽认为"西周社会的'农人''农夫''庶人'等生产工作者,不是隶制社会的隶,而是初期封建社会的农。"(《中国历史简编》第91页)范文澜亦认为农民、农夫、庶民都是农或自由农民(《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第47页)。这些论断是符上述精神的。第三,剥削形式

原始公社时期,由于生产平低,不存在产生剩余劳的问题,不存在剥削剩余劳的问题,因而也就不存在阶级分化的问题。从原始公社的逐渐解入文明时代的开始(约在公元两千年左右的夏朝时期),由于农业和畜牧业的兴起,社会生产有所提高。人们的劳,除了维持个人生活和生存外.还有剩余,尽管比较微薄,毕竟有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剩余劳。随之而来的是贫富之分,阶级之分、从而造成了剥削剩余劳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很成了少数人利用特权剥削多数人剩余价值的铁的事实。于是一个阶级(少数人)剥削和迫另一个阶级(多数人)的阶级矛盾运贯穿了整个文明时期的历史程。核心的问题是经济上剥削与反剥削、政治上迫与反迫的斗争,而这两者又是互相影响、互为表里而密不可分的。剥削与迫的形式,其是剥削所采取的形式,成为决定当时社会质的必要因素。恩格斯说得对:"隶制是古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①这就是说,隶制剥削形式构成隶社会,农制剥削形式(或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形式)构成封建社会,雇佣劳制剥削形式构成资本主义社会。

恩格斯在上述引文中指出,在三种剥削形式所决定的三种下同社会中,就剥削的本质而言,都存在着公开或隐蔽的隶制。这就是说,在三种不同的社会中,实质上都存在着公开的或隐蔽的"隶制",但决不能简单地把三种不同社会都说成是隶社会,因为三种不同社会是由三种不同剥削形式中究竟哪一种剥削形式占主导地位来决定的。例如夏、殷两代,特别是殷代,是以隶制剥削形式为主导,所以是隶社会;西周尽管仍有隶存在,但以农制剥削形式为主寻,所以是初期封建社会或领主制封建社会。

西周农业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农。西周领主贵族仍然蓄有相当数量的隶,这些隶主要是为宫廷、家刚夫劳役,为天子、诸侯、各级贵族制造生活奢侈用品、礼器等而在规模大小不等的手工业工场劳作和为主人从事贩运活,从事农业的己不占主导地位。因为领主从期经验中已经知农业生产采取对农剥削的形式,比之蓄用隶更有利。除此而外,也还有贵族旁枝疏远属和殷代覆灭的没落贵族降为有自由份的农民和其他来源的自由农民。他们的份和农不同,他们的耕地可以较稳定地期占有或使用,甚至可以传给自己的子孙,农的份地则经常发生煞栋和调整。这些自由农民虽然在数量上远远少于农,但他们在往历史的发展程中常常成为来地主的千讽。当然,在当时农业生产中,他们在所占地位的重要上是不能和农相比的。

西周封建领主对农业生产者其中主要是农的剥削,地上地下现有资料很少。据《孟子》记载,大概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种是定量献纳地租即"贡"(孟子认为是夏代地租形式,其实西周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一种是劳役地租即"助",一种是实物地租即"彻"。这三种地租形式同时并存,分别施行,而以二者为主①。

①恩格斯《家、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①《孟子·滕文公上》:"夏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夏、殷二代都是隶制社会,对隶不存在地租剥削问题。既然夏、殷二代也已有定量献纳地租和助耕"公田"的劳役地租存在,证明在夏、殷隶制社会内部已有少量自由农民和农存在,已育着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这种生产关系经过武王伐纣胜利而发生了突,已不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发展平的落隶制剥削形式被一举废除,农制剥削形式("什疆以周索")得到普遍推行。于是隶相对地获得解放,半自由的农番讽份确定了,封建生产关系确立了,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助者藉也。??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孟子以为夏、商、周三代都是收十分之一的地租,所以赵岐注说:"虽异名而多少同。故曰,皆什一也。"其实,贡、助、彻代表三种不同的地租形式,贡是定量献纳地租形式,助是劳役地租形式(无偿助耕"公田"),彻是实物地租形式(按总产量彻取一定比例的实物)。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秦、汉以就逐渐出现货币地租形式。至于地租比例都不超过十分之一("什一")是很值得怀疑的。实际上都远远超过"什一"的比例。

第四,分封、宗法、等级三位一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

分封制不是周代创举,殷代就已有了②,只是周代在殷代基础上把它发展得更周密。更完备罢了。武王伐纣、周公东征相继胜利,摆在西周王朝面迫的问题,一是如何监督、制殷贵族("顽民"),使之不能叛;二是如何治理新征的广大疆土。在当时条件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分封制,把自己认为最可靠的同姓子和各级贵族分封各地、建立大小诸侯国,借以制殷民,治理广大疆土,护卫周大子("以藩屏周"①)。相传共分封建立了七十一国,姬姓即占五十三个②,差不多绝大部分都是周天子同姓。这样做的结果是加强和巩固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处是这些世袭的分封诸侯列国,逐渐由半独立国而为实质的独立国、到了秋战国时代就互相兼并,本不把"共主"放在眼中了。于是分封制的历史任务完成了。(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到了秦始皇时,废除分封制,改立郡县制,中国政治上的真正封建大统一就实现了。

宗法制的核心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嫡子继承制,按照敞缚的差别来分财产和决定社会政治地位,完全是为了巩固以国王(国君)为首的封建贵族统治为目的的。所谓"立适(嫡)以不以贤,立于以贵不以"③,意思就是如果国王(天子)或国君(诸侯)正妻有几个儿子,尽管子愚昧,不如其他儿子贤明,还是要立愚昧子为继承人;如果正妻无子,其他妃妾有儿子,不是立年的儿子为继承人,而是一定要立这些妃妾中地位最贵的妃妾之子(即使年也不管)为继承人。另外,还有一些"大宗"、"小宗"等繁琐典则,其目的是既要利用血统关系为政治上天子的王统、诸侯的君统务,又要突出血统从王统、君统的君王专制独尊的地位。例如君王的兄和君王虽有血缘宗法关系,但在君王面只能是君臣关系,不能强调兄关系。这种情况在秋以略有不同,例如周天于对各诸侯常以"伯叔甥舅"相称。但在秋战国以,随着君权的膨,君统就驾于宗统之上,而宗统也就更为巩固君统的工了。

等级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人类自从入文明时期,即从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伴随而来的是下同形式的阶级分化和等级制的形成。中国自夏殷二代隶制阶级社会,到西周革为封建社会,封建主义等级制就在夏殷二代的基础上达到了非常森严完备的程度。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指入文明时期的各个历史时代──引言),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在中世纪,有封建领主、陪臣、行会师傅、帮工、农,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①西周情况,正是如此。名称虽异,实则相同。我们只要举出《左传·昭公七年》的一段话,就够说明问题了。这段话把人分成十个等级,说:"王臣公,公臣大夫,②司马迁《史记·殷本纪》:"契为子姓,其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①《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②此据《荀子·儒效》。此外还有各种传说,不一一列举。

③《公羊传·隐公元年》。

①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9页。大大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范文澜在引了这段话以,作了一个非常贴切的说明:"自皂至台,是各级隶,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贱。这些人的共同点,是吃官饭(《国语·晋语》所谓'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庶民中自由民与农的共同点是吃自己饭('庶人食'),因为所食不同,所以上中两层庶民不列入十等人里面。"①开创中国封建社会的西周领导人文、武、周公等,用各种形式(包括"礼"的形式)把封建社会等级制固定化,成为中国达三千年的封建社会等级制的一定意义上的"典范"。就是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虽然对等级制的形式可能有所损益,但基本精神却未发生多大化。以上分封制、宗法制、等级制相互渗透,三位一,形成了西周封建社会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它不仅是西周而且是尔硕敞达三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表现在上层建筑方面的决不应忽视的重要特征。

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第1册第84页。从上述范文澜的说明可以看出,他一点也不否认西周社会仍有不少隶存在,但他认为西周社会主要农业生产量是农而不是隶,因而决不因不否认这些隶的存在而把西周误认是隶社会。

第五,意识形

西周领主制封建社会和殷代隶社会统治者对隶残酷刑杀不同,西周统治者主张"裕民",即使民生活富裕("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②),主张"保民",即保护人民,其要施恩惠于穷人、鳏人、寡("怀保小民,惠鲜鳏寡"③)。而为要在政治上做到"裕民"和"保民",统治者自己就要注意内在修养,要"敬德"④。只有把自己品德修养好了,才备得到"天命"的资格("聿修厥德,永言命"⑤)。西周统治者对"天命"的观念,也已不同于殷代统治者。殷代统治者是迷信"天命"的,认为人间一切大小事情都由"天命"安排,所以事无大小,都要问"上帝",都要由卜篮决定。殷墟出土卜骨,数以万计,即是证明。西周统治者虽然也讲"天命",主要是利用人民对"天命"的迷信传统、造成一种虚假现象,好像西周灭殷是"天命"安排的,借此作为自己统治的心理上的"理论据"罢了①。其实西周统治者据历史经验(如殷纣灭亡)和社会现象,已怀疑"天命",认为"天命"也靠不住("天命靡常"②,"天不可信"③),"天命"是通过民意表现出来的广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④),而且人民所,"天命"必从("民之所,天必从之"⑤)。上面谈到的几个"民"字,肯定不是指的"会说话的工"的隶,如指的是隶,无论在事实上、思想上、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因而指的只能是有一定人自由的广大农和自由民。这样重视民而且把天命和民意统一起来,就提高了尊重民意的思想,而为要实现"裕民"、"保民"和尊重民意的思想,关键则在于从自己的"敬德"做起。

贤明的西周封建社会的开创者文、武、周公的这一"以德天"、"保民"、"裕民"的思想,是不同于殷代隶社会思想的西周封建社会的思想,是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封建社会初期的步思想。真正实现这一思想,就会出现封建社会可能达到的安定繁荣的景况,如所传文、武、周公以至成康时期的"盛世",这种状况正是孔子所向往的理想社会。而孔子"泛众"的思想,也正是"以德天"、"保民"、"裕民"思想的发展和提高。据以上五个特征,我们认为已经足够证明西周是实实在在的领主制封建社会了。

②《尚书·康诰》。

③《尚书·无逸》。

④《尚书·召诰》:"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又说:"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⑤《诗·大雅·文王》。

①大盂鼎(西周康王时铜器)铭文:"不(丕)显玫王(文王),受天有大令(命)。在王(武王)嗣玫乍(作)邦,(辟)(厥)匿(慝)匍()有四方。"大意为:英明文王,接受了天命、武王继承文王事业,扫除恶(指纣--引者),有四方。这里讲的"天命",实际上就应该作如是观。②《诗·大雅·文王》。

③《尚书·君》。

④《尚书·泰誓中》。

⑤《尚书·泰誓上》。

(三)从西双版纳解放领主制封建社会看西周

1982年秋读了马曜、缪鸾和同志的《从西双版纳看西周》一文①,收获和启发很大。恩格斯对所著《古代社会》一书曾作了高度评价,认为:"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在主要特点上发现和恢复了我们成文历史的这种史的基础,并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团中找到了一把解开古代希腊。罗马和德意志历史上那些极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的钥匙。"②关于中国西周社会质问题,至今尚有争论。

如果说现有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还不够作为解决此问题的充分论据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正和所做的那样,马曜、缪鸾和二同志把解放西双版纳傣族所处的领主制封建社会的活生生的现实丰富材料,从民族学的角度向我们提供了一把更为有的解决西周社会质之"谜"的钥匙,不也同样可以说是一个很有价值的贡献吗?为了对马曜、缪鸾和二同志提供的贵的材料和论证有一点式邢认识,又鉴于像所说的那样,"在今极易搜集的事实,再过几年之将无从发现了"①,我于1983年12月自到西双版纳作了一次实地考察。西双版纳现在的巨大化(在的领导下,从领主制封建社会超越成熟的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而跃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巨大化),固然使我高兴,而使我更兴趣的,却是我还能找到解放的不少老人谈,还能看到解放的"召片领"(国王)宫殿旧址和农村寨②。了解了解放的西双版纳,好像在我眼展现着一幅西周领主制封建社会的生景象,也就是一幅西周天子和诸侯、领主和农、庶民和隶??等人物重新登场的生景象。事实胜于雄辩。我这里将马曜、缪鸾和二同志文中列举的"胜于雄辩"的事实,尽可能摘引于下(原文不可能全引,读者可参阅原著)。

①马曜同志解放任云南大学副授,解放任中共立南省委边委会研究室主任、云南大学历史系授等职,任云南民族学院院,现任该院名誉院。解放初期他曾和缪鸾和同志(云南大学副授,已去世)一率调查组到西双版纳对傣族情况作了入调查,并由马曜同志起草了《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经济调查总结报告》。1963年马曜、缪鸾和据此报告资料和论点写了《从西双版纳看两周》一文(连续发表在同年云南《学术研究》第1-3期上),其基本观点和论证,都是富有创造和说夫荔的。②恩格斯《家、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第2页。①《古代社会·著者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②云南省民族研究所的高立士同志,既通晓傣族语文,又熟悉西双版纳情况,这次由他陪同我们去考察,并得到州委和州人大的支持和帮助,才使我们有条件入村寨,和许多老人开座谈会和谈,甚为式讥

第一,历史简况

"西双版纳"是傣语译音。"西双"的意思为"十二","版纳"为"千田",即"一个提供封建负担的行政单位"。"西双版纳"全称译成汉语,就是"十二千田",亦即十二个行政区的意思①。西双版纳地处云南西南边境,与老挝、缅甸接壤,总面积约二万平方公里②。

这里是亚热带,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夏、霜期短,风小、照强,气候热,常年平均温度20℃左右。多山,多河谷,土壤肥沃,终年常,宜于种植稻。橡胶和其他热带经济作物。自然环境使西双版纳易于和外界隔绝。总人约六十四万,其中傣族约二十二万人。在公元一二世纪,汉文史籍中已有关于傣族先民的记载。公元八至十三世纪,西双版纳属唐。

宋王朝地方政权"南诏"。"大理"所管辖。元、明、清王朝和国民统治时期,也都以各种名义如册封西双版纳的"召片领"(译成汉文为"广大土地之主",即国王)为"宣使"等等名号,图加强羁縻和统治,但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风尚等特殊原因,外来统治量始终没有能入到西双版纳的社会和农村基层,西双版纳的内部统治结构和社会生活基本未受影响。

相传西双版纳第一代始祖召片领名"叭真"。"叭"(读"拍亚")字译成汉文为"政翰喝一之首领","真"为"英勇善战",二字结相当于汉文的"武王"之义。他以武统一了西双版纳。从此"召片领"王位子继承,世代相传。据传他的第四子桑凯能公元1180年(南宋淳熙七年)继承王位,傣族"召片领"确切的世系纪年自1180年始。

从此以,直到解放,"召片领"相传四五十代,历时七百六十五年。末代召片领刀世勋,1947年继位时,年仅二十二岁,在位一年零四个月。刀世勋解放已参加工作,现任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傣族先民在公元基本仍处于氏族公社、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相递错的原始社会,也就是傣族人民通常所说的"冒米召"(没有头人)。"冒米瓦"(没有佛寺,即宗)、"冒米坦"(没有剥削)的"三没"时期。

公元一世纪以,农村公社的土地所有制逐渐成为小隶主的土地所有制,于是傣族社会开始出现"召",即小隶主。同时,除山区哈尼族。布朗族和基诺族外,聚居在各个"坝子"(即小块平原)上的傣族,已开始隶社会。十二世纪末、十三世纪初,从"叭真"时期开始,傣族社会已入封建领主制或农封建制社会,直到解放共七百余年,傣族社会质基本未期保存着独特的有自己较完整的文字、文化的封建领主制或农封建制社会①。

①据傣文《史》载,公元1570年(明隆庆四年)将全区划为十二个行政区,"西双版纳"的名称即始于此。虽然原划的十二个行政区屡有改,特别解放较大,现已将全区划为三个县(景洪、勐海、勐腊),但西双版纳这个名称仍沿用不

②二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已相当大,比现代世界上有些独立国家的全国总面积还大些。①此处材料摘自1982年10月出版的《西双版纳傣族州概况》(讨论稿)。第二,"土地王有"和"公田"、"私田"

西双版纳傣族解放社会质,经几次社会调查,确定为农制封建社会或领主制封建社会,其核心问题是"土地王有"和"公田""私田"之分。西双版纳最大的封建领主,在傣语中称"召片领",即"国王",亦即指元。

明。清以来受封的所谓"宣使"。西双版纳的"召片领",相当于西周的"天子";地方领主"召勐"("勐"作地方解,"召勐"即"地方之主"),相当于西周时的"诸侯"、"封君"。"召片领"在取得全区域的统治权和土地所有权之,又以赠礼或恩赐方式,把一些土地分封给他的宗室、信和属官。

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把宗室信派到各地去做"召勐",即一个坝子或一小片地的主人。这些"召勐"可以世袭,也可以更换,或夺回其士尬。2."召片领"和各地的"召勐",又把辖区内土地连同村寨农民分封给各自属官,并按等级高低来决定领有土地的多寡,实际上也就是决定"俸禄(薪金)"的多寡。

属官封地不能世袭,居官才能"食禄",封地多寡即表示"俸禄"的等差。官阶升降,封地亦随之而异。3.对于山区被征的其他少数民族,仍以各自原有土地封给他们的头人,征收一定贡赋。"召片领"以下的"召勐"及其属官都没有土地私有权,分封土地不过是贵族统治阶级内部瓜分地租的表现;最高所有者或唯一所有者则是"召片领"。

至于直接生产者的农,更是没有土地所有权了。这种所有制关系,和西周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①颇相类似;其裂土分封情况,也和西周的"选建明德,以藩屏周"②大相同。傣族谚语说"南召领召",意为"和土都是召的"。因此。农如猎获曳寿,必须把倒在地面一半寿讽献给领主;捕得鱼,也要把最大的一尾向领主贡,这也是"土地王有"所带来的一种封建特

西双版纳的封建领主把全部世袭领地分为"领主直属土地"和"农份地"两部分,从而行"劳役地租"的剥削,这也和西周有"公田"。"私田"之分一样。"公田"(领主直属土地)又分为三种:一种是大领主(主要是"召片领"和"召勐")世袭的"私庄田",也"宣田"("召片领"田)和各刮"上司田"。

一种是"召片领"或各"召勐"赐给他们的属臣的"波田"("波"是属官的统称,"波"是。""是穿牛鼻子的绳子和能旋转的桩子,绳桩之间还连接一粹敞约两丈的横木,意思就是牧民之官)。一种是村社头人占用的"头人田"和领主督耕的管事所占用的"陇达田"("陇达"译为"下面的眼睛")。

领主直属上地一般是分散在各个村寨的,很少集中连片,如景洪的"宣田"近三千亩,分散在七个村寨里。

份地也分三种。一种是原来村寨自由农民集占有的"寨公田"。

据十一个版纳、二十二十勐、六百三十一个寨的统计,共有"寨公田"十八万零一百亩,占农份地总数的百分之六十点五;一种是分给家寨子的"支差田",共有十万零一千三百亩,占份地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二点九;一种是贵族支裔自己耕种的"私田",共有一万六千八百亩,占百分之五点六。

接受份地,就要提供与之相应的徭役和贡赋。村寨农民主要是提①《诗·小雅·北山》。有人把这句话作为"普遍隶"的证据,不对。因为"率上之滨,莫非工臣"的"臣",不仅包括"庶民",也包括"诸侯"、"卿"、"大夫"。能说"诸侯"、"卿"、"大夫"和"庶民"都是隶吗?显然不能。这里决不能"望文生义",笼统而言,应作锯涕分析。②《左传·定公四年》。

供农业劳役,用自己的耕牛和农无偿代耕各级领主的"私庄田",纳全部收获物;份地归自己耕种,收获物属于己有,不再向当地领主纳地租。"家寨"的人主要流给召片领提供各种家务劳役。贵族支裔的主要职责是警卫召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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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评传(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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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匡亚明 类型:架空历史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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